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涂文武)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不僅事關廣大農民工切身利益,更關乎社會和諧穩定和公平正義。4月20日,株洲市淥口區人民法院執行局順利執結了兩起農民工追索勞動報酬的糾紛案件,切實維護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原告劉某和原告王某均受雇于被告周某,在周某所經營的店鋪打工。后周某的店鋪轉讓給他人,但經結算,周某尚拖欠兩原告兩月余的工資。兩原告曾多次向被告討要工資,被告均以各種理由推脫,無奈之下兩原告分別訴至法院,要求周某支付工資款項。經法院依法調解,被告周某自愿于五日內一次性付清兩原告工資款。后周某未履行生效調解書確定的義務,兩原告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法官接手案件后,為了讓農民工能夠更快地拿到“辛苦錢”,在第一時間查詢了被執行人周某的財產狀況,發現周某僅有少量銀行存款,除此之外,沒有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之后,又多次撥打電話聯系周某欲督促其還款,但周某一直拒接電話,不愿與執行法官溝通,案件執行陷入困境。
4月19日,申請執行人王某向執行法官提供了周某住所地址的位置線索。次日上午,在執行法官的帶隊下,執行局一行五名干警驅車30公里前往周某家中。見申請執行人和法院工作人員一同來到家中,周某情緒激動、大吵大鬧,并極力排斥和抵抗執行。執行法官見狀,一邊安撫周某情緒、一邊向周某釋法析理,在法官耐心勸說下,周某平復了情緒,并表示愿意進行溝通。經深入了解,周某與其父親一起生活,由于先前經營不善、到處欠債,現在只能在家打工維持生計,暫時無力履行義務,希望法院能再寬限履行期限。執行法官著重強調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嚴重性以及農民工工資案件執行的緊急性,并向周某闡明,如現在不能履行支付義務,將對其采取司法拘留等強制執行措施。眼看周某即將被帶至法院實施拘留,周某父親承諾愿意代周某履行義務,當場將3800元現金交付給申請人王某,并自愿為周某提供執行擔保,書面承諾在5月20日之前付清劉某工資款18800元。至此,兩案糾紛得以化解。
農民工掙的都是血汗錢,每份工資背后都是生活的希望和保障。近年來,針對農民工討薪難的問題,淥口法院充分發揮審判執行職能,加強對農民工權益的保護,盡心盡力解決好農民工的“煩薪事”,當好農民工的“護薪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
法官提醒
打工很辛苦,維權很重要。廣大農民工朋友們在務工過程中,要提高法律意識,在提供勞務前,一定要充分了解雇主的基本情況,并盡量簽訂書面的勞務合同,注意及時收集證據。一旦遇到勞務費久拖不付的情況,可先與雇主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要及時、果斷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一審 曾金春
二審 伏志勇
三審 萬朝暉
責編:劉惠明
來源:湖南法治報